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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電解水在國內蓬勃發展,因此國內有許多業
者,逕自日本國內收購完售商品及不符台灣 安全
電壓規範之機種在國內販售使用,由於電壓與水質
環境不合,導致機器過熱裂解,或是護膠過熱溶解
外漏,造成機器嚴重損毀,也讓日本 松下本廠產生
諸多困擾,為使國內機種與海外商品有所區隔,松
下原廠特於機器面板上作品牌及標示 之區隔,即
日本國內繼續沿用National
品牌作為銷售,海外地
區則改以Panasonic 品牌取代,如在台灣國內購得National
之品牌
商品,日本及台灣松下公司將不提 供所有售後服務及保固,在外包裝上
已有明確警示, 而有些業者會在外包裝上之警示處,刻意將其以其他明目掩蓋貼除,
以混淆視聽,此舉也將觸犯了消費者保護法之(商品標示,只能此原廠多,不能減少之
條款) 另銷售廠商銷售商品必須誠實告之,若為達銷售目的,而有刻意隱瞞之銷售之行為者,即觸犯消保法第四條,未充份提供資訊給消費者之規定,消費者在不知情之情況下購買,可向銷售業者要求賠償,或要求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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